一、院校全称 | 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0353 | |
三、校址 | 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路1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工商大学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研究确定并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浙江省内招生(生源地为浙江省),计划招收本科(学制四年)行政管理(人民武装方向)专业70人,各设区市指标分布为:杭州市6人,宁波市5人,温州市14人,嘉兴市3人,湖州市3人,绍兴市4人,金华市8人,衢州市5人,丽水市9人,台州市12人,舟山市1人。各设区市指标分布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身心健康,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符合人民武装专业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参加人民武装院校教学训练活动。 (二)录取前,统一组织体格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2及以上,无色盲。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招生实行“军地双重领导、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二)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均为男性。 (四)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作选考科目限制。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次进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七)学校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按各设区市招生名额1:3比例,确定政治考核、体格检查考生名单。 (八)录取前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按照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标准执行。 (九)凡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段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并按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录取。 (十)当某设区市合格生源不足时,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53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16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等。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34307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信息网址:www.zjrwxy.com 电话:0571-85227075 招生微信公众号:zjrwxy001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录取信息可在浙江工商大学网站查询。 (二)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要求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专武干部服装,佩戴学员符号,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军事化管理。 (四)毕业学生可直接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本岗位仅面向市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招录),也可报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文职等相关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