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评定时间:每年9~10月;
奖励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
评定比例: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名额为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定时间:每年9~10月;
奖励额度:每人每年5000元;
评定比例: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名额为准。
▲国家助学金:
评定时间:每年10~11月;
奖励额度:
一等助学金,每人4000元/年;
二等助学金:每人3000元/年;
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
评定比例:在校生总人数的30%(参考值)。
▲学校奖学金:
评定时间:每年9月;
奖励额度:特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年;
一等奖学金:每人800元/年;
二等奖学金:每人500元/年;
三等奖学金:每人300元/年。
评定比例:以学生手册规定为准。
▲“绿色通道”:
新生均应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当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公章。此表将作为学生入校后是否可得到“绿色通道”帮助的依据,以及入校后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主要依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
▲燕宝助学金:
2011年1月19日,党彦宝夫妇共同成立了家族式的非公募基金会,一次性捐赠5亿元用于以教育为重点的公益慈善事业。2013年8月28日,党彦宝夫妇再次捐资10.534亿元用于助学项目。“燕宝助学金”是面向宁夏,重点是南部山区考取二本以上院校的学生,进行为期四年,每年4000元的资助(在盐池高级中学毕业的受助学生每年5000元)。宁夏户籍在区内高职、中职上学的当年新生,进行为期三年,每年2000元的资助,基金会按月发放助学金。
个人奖项及荣誉称号:
★区级三好学生:
评选时间:每年4月;
评选比例: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名额为准。
★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时间:每年4月;
评选比例: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名额为准。
★区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时间:每年5月;
评选比例:本科层次以毕业生总数的1.5%评定,专科(高职)层次以毕业生总数的1%评定。
★宁夏理工学院三好学生:
评选时间:每年9月;
评选比例:按各专业学生数的5%评定。
★宁夏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时间:每年9月;
评选比例:按在校生总人数的3%评定。
★宁夏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
评选时间:每年5月;
评选比例:优秀本科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5%评选,优秀专科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3%评选。
★荣誉称号单项名称:
(一)实践之星
(二)学术之星
(三)才艺之星
(四)自强之星
(五)学习之星
(六)进步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