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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0级新生奖励办法

|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718

第一条 为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我校对2020级优秀新生予以奖励。为规范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通过全日制普通高考被录取到我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计划内2020级新生。

第三条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按如下等级和方式予以奖励:

一等奖:免除四年100%学费;

二等奖:免除四年50%学费。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最多可获得四个学年的奖励(休学年份不计入其中)。如学生在三学年内修完全部学业,且符合续得奖励条件的,则可全额享受第四学年的奖励。

第五条 一等奖申请条件:

(一)除本条第(二)至(五)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

(三)广东美术考生:综合投档排位高于本省3000(含)名;

(四)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

(五)其他部分省份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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