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依法治招,维护本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
第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依法开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
英文译名:Zhengzhou Shengda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33。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本校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由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八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时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备案。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九条 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文史类专业学费15000元/年(含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 “学校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2 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本校提档比例按照河南省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
第十三条 本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服兵役学生高校教育资助中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十六条 本校设立有学业进步奖学金和学业优秀奖学金,用于鼓励和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每学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业进步奖学金(分100元/生、150元/生、200元/生三档)或学业优秀奖学金(分300元/生、500元/生、1000元/生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80元/生/月。
第六章 监督机制
学校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
重点提醒: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436178,0371-62436298。
举报邮箱:sdjw@shengda.edu.cn。
第七章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36243
学校网站:http://www.shengda.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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