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审议有关2024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4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3.学校纪委对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第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四、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1.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划定高职院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供专升本考生选报志愿。原则上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详情见《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
2.各专业招生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数 | 普通类招生人数(名) | 脱贫专项招生人数(名) | 获奖专项招生人数(名) | 退役士兵专项招生人数(名) | 是否联合培养 | 就读 地点 |
1 | 绘画(陶瓷绘画方向) | 70 | 41 | 7 | 4 | 18 | 是 |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
2 | 动画 | 70 | 41 | 7 | 4 | 18 | ||
3 | 电子商务 | 90 | 53 | 9 | 5 | 23 | ||
4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50 | 29 | 5 | 3 | 13 | ||
5 | 绘画(油画方向) | 100 | 60 | 10 | 5 | 25 | 是 | 九江职业大学 |
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0 | 29 | 5 | 3 | 13 | ||
7 | 动画 | 200 | 120 | 20 | 10 | 50 | 是 |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 |
8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0 | 120 | 20 | 10 | 50 | ||
合计 | 830 | 493 | 83 | 44 | 210 |
五、报名与考试
1.2024年江西省专升本分为9大类,考生严格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进行选报。
2.考生须参加江西省组织的专升本统一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素质考查。
六、录取
1.专升本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2.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4.“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5.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
七、学制、学费和待遇
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学费收取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下表),住宿费按联合培养学校标准缴费,“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待遇。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费(元) |
1 | 绘画(油画方向) | 9600 |
2 | 绘画(陶瓷绘画方向) | 9600 |
3 | 动画 | 9600 |
4 | 数字媒体艺术 | 9600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940 |
6 | 电子商务 | 5220 |
7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940 |
八、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九、学校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十、入学复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校报到注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资格审核将贯穿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十一、联系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798-8499720
监督电话:0798-8489252
E-mail:tyzsb@vip.163.com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jcu.edu.cn
招生工作处官方网站:https://zs.jcu.edu.cn
十二、其他须知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对在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执行。
2.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我校招生工作处。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3.本招生简章适用2024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