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通道
为确保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求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不交学费,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工作窗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向
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签字备案后,学生可先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二、国家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学生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前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乡镇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街道办等盖章,只需乡镇一级,不需乡镇、县、市都盖。)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广东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学生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以上学生申请。
3.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 4000元,分两次发放。
四、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为拓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渠道,学校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多方筹措社会助学金。目前,学校设有吴飞鹏奖助学金、肇英奖学金、新华粤石化奖学金、粵康环保助学金、铭基助学金、能动创新奖学金、卓誉奖学金、冠德石油奖助学金等10余项奖助学金。
五、临时困难补助
对学生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遇到自然灾害或学生本人遭遇重大疾病及出现其他特殊经济困难的,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补助金额600-2000元,每人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六、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岗位总数达1000余个,极大地满足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需求。
七、建档立卡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广东省内建档立卡的本(专)科学生可享受免学费补助和生活费补助。
八、其他资助政策与项目
1.退役士兵教育资助。2.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3.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上述四项资助政策与项目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认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都需填写,入学时带到学校。
同学们,任何困难都是暂时的,希望你们进入大学后继续努力,诚信为人,严谨为学,常怀感恩之情,永葆进取之心,相信你们会在国家和学校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你的人生梦想。
最后,衷心祝愿你们入学顺利!期待你们有一个幸福、成功的大学生活!
学校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0668-2981199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邮编: 525000)
联系人:梁老师、黄老师
邮箱: xSzz2981 199@gdupt.edu.cn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 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