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对应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高考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 | 其他省份科类要求 |
专业组1 | 物理和 | 理工类 | |
专业组2 | 物理和 | 理工类 | |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1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
第一类考生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所有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第二类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分省专业计划限制,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所有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学校考核
1.初试:
(1)所有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初试(6月15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笔试。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理综合,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
(2)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初试成绩,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初试合格线,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初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初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入围复试。
2.复试确认:入围学校考核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须在参加复试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复试考核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复试(含面试和体育
(1)面试:由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进行面试,注重对考生“好奇心、探究欲、问题意识、质疑精神、意志品质”等因素考查。考生的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评审纳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
对于第二类考生,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组织相关专家单独面试。
(2)体育
考生需提前在当地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
(四)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计算
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占比85%,学校考核成绩占比15%折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其中初试笔试成绩占50分,复试面试成绩占100分。
2. 确定第一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高考成绩、高考数学、高考语文、高考外语。
当拟录取考生数少于分省分专业计划数,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
(2)其他省份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8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 确定第二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组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者,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和竞赛成绩。若该省份无相同专业组录取的第一类考生,则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同时,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校公示录取标准,同时提交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特色
面向国际前沿,对接国家战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起点布局支撑国家原始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发挥基础学科科技创新源头、科技发展源动力的地位和作用。强
依托国豪书院,汇聚优质资源,构筑个性发展空间。因材施教,配备一对一的高水平导师和导学团队,营造一流的书院式成才环境与学术氛围;科教融合,依托高端实验室、尖端研究团队、重大
改革人才培养,突破专业边界,优化本研衔接机制。实施2+1+X(2年通识基础、1年专业基础、X=1~6年本研衔接修习)为主的人才培养体系,在高端导师引领下,强化基础学习,加强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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