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规定,建档立卡家庭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的贫困户。
资助对象和资助形式
1.资助范围为在我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资助形式采取直接免除形式,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符合条件的同学在学期初暂缓缴纳学费、书费和住宿费用,材料提交省里审核并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后可直接免除。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4.建档立卡资助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需申请一次。前一学年审核结果为是或否,新学年开始都可以重新申请。
5.已经被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新学年开学时可缓缴学费、书费、宿费,待审核结果反馈后再进行免除或补缴手续。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所需材料
1.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扶贫手册扶贫对象户口本所在页以及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
注: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财教[2021]177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公办普通高校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深度合作办学、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等高收费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附表:“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