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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国优计划”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281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创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国优计划”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育者;

3.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读学位导师同意。

二、申请材料

1.《2024年“国优计划”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申请表》(附件2);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外语能力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雅思、托福、GMAT、GRE等);

4.其他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教育部认可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等各类获奖证书)。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导师同意后,于9月1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学院面试。9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突出从教潜质和专业素养考查,形成学院推荐名单。

3.学院推荐。9月25日前,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公示3天后,将学生申请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3)签章后交至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yxwb@snnu.edu.cn。

4.学校考核。9月底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拟定录取名单。

5.结果公布。综合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国优计划”项目简介

教育部于2023年7月启动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即“国优计划”,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首批30所、第2批13所高校)选拔一批成绩优秀、乐教适教的理工科学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相关课程,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的高素质教师,推动和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型学生培养。

(1)实施情况

自“国优计划”实施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国优计划”文件精神。2023年7月制定“国优计划”工作方案获批,9月启动“国优计划”选拔考核;2024年1月9日,举行陕西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联合培养签约仪式暨“国优计划”开班仪式,启动首届“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2024年1月,西安交通大学和我校首批“国优计划”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开,我校遴选了一支能够高质量承担教育学、心理学、科技史等教师教育核心课程的优秀师资队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推进18个学分的教师教育理论课程教学,来自西安交通大学数、理、化、机械、材料、能动、电气等理工科学院45名研究生和我校数、理、化、地、生、计算机、材料等理工科学院97名研究生开始“国优计划”课程学习。同时设立“曲江讲坛--名师系列讲座”,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小学名师、名校长为研究生举办专题讲座。2024年9月教育实践正式启动,“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完成校内实训后,将进入实践基地开展教育实践。在指导机制上,学校采取“学术导师+教学论导师+实践导师”三导师协同指导的培养模式,分别从学科前沿和学科基础知识、教育学理论和教育研究方法、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

(2)培养模式

1.学分要求。“国优计划”研究生需修读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论、科学技术史等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其中学位基础课13学分,专业必修课3学分,专业选修课2学分,教育实践8学分。修满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即可认定为“国优计划”研究生。

本科阶段已修过相应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2.学籍管理。“国优计划”研究生学籍由学生所在理学/工学学院管理,学习年限与第一学位一致,不晚于第一学位的学习时间。

3.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完成第一学位的同时完成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习,即可获第一学位和“国优计划”学习证书。在第一学位授予的同时,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

(3)从教激励政策

1.“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入选“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将直接进入教育部师范生信息系统,其培养全过程会拥有优质资源投入和倾斜政策,为毕业后进入优质中小学任教提供充分保障。

3.学校与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联动,探索与优质中小学建立“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学生毕业后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4.学校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国优计划”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帮助优质中小学引进“国优计划”研究生作为基础教育教师。

5.学校重点跟踪“国优计划”毕生业10年内的发展情况,根据其发展需要,可优先接收其攻读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优先参加国家级教师培训、优先考虑管理岗位锻炼的提升机会,助力其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8789

咨询邮箱:jyzyxwb@snnu.edu.cn

联 系 人:陈老师

相关学院应在本通知发布后,尽快在本学院官网公布指定邮箱与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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