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7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考生评审条件分。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5月25日至5月31日。
2.网上确认考试及缴费:请初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至5月31日前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缴纳测试费用,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1所。逾期未确认考试或未缴纳测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3.打印准考证:确认考试且缴纳测试费的考生可于6月11日-14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在线打印准考证,首次打印时系统会随机分配面试时间和检录区,一经确定不能调整。
4.考核安排:6月14日-15日(14日报到,15日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5.监督与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工作日内向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反映。招生办公室:025-58139090/83239859;纪检监察部门:025-58139069。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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