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五)学校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经过67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现有22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全国首批体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现有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45门。
学校坚持服务于“一带一路”和“中国文化走出去”国家战略,与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展望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学校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体育大学,为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天体力量。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第七条 202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40名,其中文史类25名,理工类15名。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文史类)、运动训练(文史类)和运动康复(理工类)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 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专业介绍详见附件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参加天津市2026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和我校专业各科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素质测试两项(每项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其中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再按照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和运动康复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其中单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含)以上,再按照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相关免试政策按照《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参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考试办法详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 对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等多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考生,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专业。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专业。
若本年度,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市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
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体育教育4400元/学年;运动训练8000元/学年
运动康复4400元/学年
注:以上为2025年执行的学费标准,2026年如有变动,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将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我校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3015120,022-23012606
监督电话:022-68569106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邮编:301617
备注:报考须知和招生专业介绍详见附件一、二
附件一:天津体育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类 | 备注 |
体育教育 | 10 | 二年 | 文史类 | 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专业。 |
运动训练 | 15 | 二年 | 文史类 | 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训练、体能训练。招收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项目,且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 |
运动康复 | 15 | 二年 | 理工类 | 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 |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考我校2026年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及我校有关报考条件,须完成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填报我校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完成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2.体育教育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专业。
3.运动训练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训练、体能训练。招收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项目,且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
4.运动康复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
(二)报名时间与手续
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2月中旬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b.tjus.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专业考试内容
(一)体育教育专业
笔试(满分100分):学校体育学,参考书目:《学校体育教程》(第二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体育教育专业通用教材,刘海元主编,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素质测试(满分100分):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
(二)运动训练专业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 分,共 200 分。
科目1:运动训练学,参考书目:《运动训练学》(2000版)(体育院校通用教材,田麦久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
科目2:运动生理学,参考书目:《运动生理学》(第三版)(邓树勋、王健、乔德才、郝选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运动康复专业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 分,共 200 分。
科目1:体育保健学,参考书目:《体育保健学》(第六版)(赵斌、张钧、刘晓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科目2:临床医学概论,参考书目:《临床医学概论(内科学部分)》(张玉芹、姚鸿恩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注:2027年开始使用《内科学》第六版(艾娟、孙建勋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作为参考书目)。
四、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6年1月10日-11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三)考试成绩及查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考试成绩请考生于2026年1月下旬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b.tjus.edu.cn)查询。
五、退役士兵报考相关事项
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报考我校考生,在全市报名规定时间内,须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可不参加专业考试(不包括艺体类及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的退役士兵
1.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和各科考试,具体报名相关安排于12月中旬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其中体育教育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训练、体能训练专业。招收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项目,且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
2.报考我校运动康复专业: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具体报名相关安排于12月中旬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可不参加专业考试,运动康复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
该部分考生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参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提示:该部分考生不可以再参加2026年3月份单独组织的符合免试专升本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
(二)免于参加文化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运动康复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和各科考试,其中其中体育教育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训练、体能训练专业。招收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项目,且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报考考生须提供近五年参加体育竞赛的最好成绩证明;运动康复专业报考考生高职所学专业须为: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体育保健与康复、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和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根据《202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文件要求:“2026年3月退役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单独组织一次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报名安排请于2026年3月中旬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该部分考生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考试中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运动训练和运动康复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其中单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含)以上,参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体育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教育的发展要求,立足天津、辐射京津冀、面向全国,培养具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备扎实的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技能,较强的育人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中学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研究、课外体育活动、训练与竞赛及管理工作的优秀体育教师。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品质,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立志成为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业务培养要求
1.具有教育理论及体育运动相关理论基础、体育运动技能。
2.具备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组织课外体育活动、指导课余运动训练和组织体育竞赛的能力。
3.初步掌握体育科学研究和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的方法,能够运用教育理论和学校体育的理论和技能分析研究本领域各种实际问题。
4.熟悉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培养领导力,具备学习、创新能力,适应未来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
5.具有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二、运动训练专业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对标“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遵循“学贵立德,动必有道”的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健康理念,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水平及竞赛组织能力,能够胜任从事训练、竞赛、体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敬业精神、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品格高尚。
业务培养要求
1.牢固掌握运动训练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高运动技能水平、突出“一专多能”。
2.熟练掌握教学、训练相关原理及规律,具备竞技体育训练、体育教学、大众体育健身、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竞赛规则与裁判方法等相关知识及实践能力。
3.熟悉我国有关体育、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相关改革与发展动态。
4.系统掌握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与手段,能够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实践、撰写体育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
5.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根据不同群体身心发展特点,充分挖掘体育的育人功能与价值。
三、运动康复专业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人文科学素养和专业伦理意识,掌握“运动康复领域”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能够运用专业方法协助残疾人、疾病和损伤的急性期和恢复期患者、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亚健康等人群解决问题,胜任新时代京津冀地区康复治疗技术、运动防护师等岗位需要的复合型运动康复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思想政治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人文科学素养及责任心、敬业和奉献精神,认同运动康复工作价值观,恪守康复医疗工作伦理,保持对运动康复行业领域的敏感性。
业务培养要求
1.运用运动解剖学、运动康复评估与治疗技术、肌肉骨关节疾病康复治疗、运动损伤防护等课程所学,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掌握有关业务知识前沿。
2.运用体育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康复技术的专业理论和方法评估运动康复治疗与损伤防护工作需求与问题,制定并实施运动康复工作方案,链接体育资源,实现共赢,并对工作过程及效果进行监测、评估与改进。
3.立足于京津冀地区发展实际,具备沟通协调、论文写作、团队合作、语言表达、医患关系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能力,胜任运动康复治疗与损伤防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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