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依据《上海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2018年
一、招生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参加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高考“六选三”选考科目中至少含有物理、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8年我校在上海市投放招生计划20名,全部采用综合评价模式择优录取,并按理工科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在入学两年内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专业。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0日—2018年5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sustc.edu.cn/ 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下材料,于2018年5月15日前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经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800字。
3.高中一至三年级5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月考或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4.《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非必需)。
5.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
6.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如确无条件上传报名材料,可寄送书面材料。书面报名材料采用标准A4纸,按以上1-6顺序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18年上海市本科招生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
(一)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2018年5月中下旬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并公示获得我校自主能力
(二)自主能力
自主能力
(三)优录政策
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
六、报名须知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提前批次线)。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
(三)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
(四)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7门,每门1分,合格为1分,不合格为0分。
七、附则
(一)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
(二)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
(四)本《办法》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 编:518055。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c.edu.cn。
招生网: http://zs.sustc.edu.cn/。(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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