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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在赣招收青年学生面试等考核测试公告

| 来源:江西教育考试院 2258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现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在赣招收青年学生面试等考核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在赣招收18名青年学生(均为男生),其中:

  (一)消防救援方向15名,分别为消防指挥专业2名、消防工程专业5名、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1名、消防政治工作专业2名、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3名、火灾勘察专业2名。

  (二)森林消防方向3名,分别为消防指挥专业1名、消防政治工作专业1名、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1名。

  除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招收文科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招收理科考生。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在赣招收青年学生计划(均为男生)

总计

消防救援方向

森林消防方向

消防指挥

消防工程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消防政治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火灾勘察

消防

指挥

消防

政治

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18

2

5

1

2

3

2

1

1

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5.为江西省生源,并参加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6.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任何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入学待遇和毕业分配

  (一)入学待遇。新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津贴、伙食补助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相应优待。

  (二)毕业分配。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四、报考流程

  (一)预报名。2022年6月23日24时前,志愿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预报名系统(https://www.cfri.edu.cn/zs/)填报预报名信息。凡未按规定时限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预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在赣招收青年学生预报名入口(点击查看

  (二)政治考核。2022年6月24日18时前完成政治考核。志愿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自行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按填写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村(居)委员或学校考核意见”栏,由考生本人送学校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行政印章;“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意见”栏,由考生本人送达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学校和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签字盖章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原件,于2022年6月25日上午参加体格检查时送交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依据考生所在学校在校表现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本人、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考核意见,对考生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凡是不合格的,由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及时将结果通报考生本人。

  (三)体格检查。2022年6月25日7时30分,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打印后的高考成绩查询截图、2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原件、2张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赣通码“一屏展码”、“行程码”(报到前14天内曾离开江西省行政区域的,需提供返赣后“落地检”和报到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前,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新要求的,另行通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8医院体检中心(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28号,原94医院)报到,确认健康状态无异常后,方可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时必须空腹(6月24日20时后不得进食)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报到前,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报到前3日内,保持正常饮食卫生和良好睡眠,不参加激烈运动。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共涉及6个方面:①外科。包括身高(男性身高162cm以上,合格)、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身体外表等项目。②内科。包括血压、心脏、肺部、腹部、神经系统、精神类疾病、口吃等项目。③耳鼻喉科。包括耳部、鼻部、喉部、听力和嗅觉等项目。④眼科。包括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合格。激光手术时间在半年以内的不合格)、色觉、眼部等项目。⑤口腔科。包括口腔、颞颌关节功能等项目。⑥辅助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血免疫、尿液等)、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等项目。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2022年6月25日下午,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汇景国际大酒店(南昌市西湖区洪池路2号,省消防救援总队旁)五楼景盛厅报到并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具体报到时间在体格检查结束后告知。其中,心理测试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现场向考生公布结果。

  (五)填报志愿。2022年6月29日9时至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志愿(非军事类单志愿),相关代号及信息为:

  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代号0008。

  2.“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消防救援)”代号12,仅限文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2名。

  3.“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森林消防)代号13,仅限文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4.“消防指挥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1,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2名。

  5.“消防指挥专业(森林消防)”代号02,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6.“消防工程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4,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5名。

  7.“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6,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8.“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消防救援)”代号08,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3名。

  9.“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森林消防)”代号09,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1名。

  10.“火灾勘察专业(消防救援)”代号10,仅限理科男生报考,在赣招生计划2名。

  五、往年录取情况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往年在赣招收青年学生录取情况

年度

文   史   类

理   工   类

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在赣招收青年学生录取情况

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在赣招收青年学生录取情况

录取考生最高分

录取考生
最低分

录取
人数

录取考生最高分

录取考生
最低分

录取
人数

2019年

558分

522分

565分

528分

11人

2020年

547分

562分

1人

535分

589分

551分

11人

2021年

559分

585分

577分

3人

519分

598分

539分

16人

  六、录取规则

  (一)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五)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家长、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并严格考生出入验证登记,不得冒名顶替。志愿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提交《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等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志愿。凡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而未参加政治考核、体检、心理测试、面试者,或政治考核、体检、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而未正式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二)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考生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结果公布3日内向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异议,且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体检医院均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按规定进行1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考生应密切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和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各项招生工作动态,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八、咨询渠道及方式

  (一)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程助理;电话:0791-86558206(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联系人:尤老师、李老师;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15701065160、15701065162、15701065121

  (三)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https://www.cfri.edu.cn/zs/

  江西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

  附件:

  附件1、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及填写说明.doc

  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符合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

  第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目前,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政治工作、火灾勘查、航空航天工程7个本科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队务处、纪检审计处、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

  (二)根据教育部和应急管理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本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院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核复检;

  (七)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八)协助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九)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院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需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由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遂行任务的特殊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女生计划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第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五)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第十一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

  第十二条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共同推进航空救援专业人才联合学士学位培养,设置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两个专业均采用“1.5+2+0.5”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员第一至第三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第四至第七学期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第八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

  第十四条  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只面向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份招生。

  第十五条  报考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的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还需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要求;报考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考生,色觉要求无色弱。

  第十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八条  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消防政治工作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七章  复核复检

  第二十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津贴、伙食补助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达到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且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单位。

  第二十七条  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其中:消防指挥专业(直升机飞行与指挥)、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毕业按生源地就近录用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两个航空救援支队,生源地为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的,录用为大庆航空救援支队干部;生源地为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录用为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干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站、咨询电话了解。

  第二十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三十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邮政编码:102202;

  (二)招生网站:https://www.cfri.edu.cn/zs;

  (三)招生办公室邮箱:xfxyzb@163.com;

  (四)咨询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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