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公示(第3号)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扬州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钱王威等421名历史等科目类考生、侯皓元等632名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获得扬州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
1.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开通成绩查询,即日起考生可用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在网站“成绩查询”版块“综合评价成绩查询”页面查询面试成绩。
2.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期为6月20至6月26日。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反映。
3.按照《简章》规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如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考生网上填报综合评价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可以与报名时填报志愿不同,考生选择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选择,跨组选择无效。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可参考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布的《扬州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计划》,具体以省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显示为准。
5.我校将根据省考试院反馈的填报志愿考生数据计算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分,并按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依照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6.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514-87971618、87991362(传真)
通信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14-87972358(纪委)、15150825644(招办)
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