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学校全称:
校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语种要求:除
外语口试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以及
4、艺术类专业录取:
(1)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4年
(2)音乐类: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声乐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4年本省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报考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
①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 江苏省:学校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安排专业择优录取。若出现相同情况:理科按照物理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录取;文科按照历史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录取。学业水平
③ 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④ 除
学费标准:
1、本科:
(1)、
(2)、音乐类专业:
(3)、
(4)、普通本科专业:
(5)、
2、高职:高职所有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
联系方式:电话:0472-6896222、5951605、5954333、5951531
传真:0472-5954391
邮政编码:014010
邮件:duhaiyuan@sina .com
网址:http://www.imust.cn
或http://zhaosheng.imust.cn
本招生章程由
2014 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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