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就业工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就业工作举报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举报内容
违反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情况和行为。(“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举报方法
电话举报:0556-6123028
邮箱举报:zjc@tctc.edu.cn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