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精神,2024级公费师范生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相关政策执行。
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结合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对学生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可推免录取至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本科第四年开始硕士课程先修学习,所需推免名额统筹下达至学校总推免名额中。退出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学生,不再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面向全国,重点为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不得定向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省会城市主城区任教(五个自治区、陆地边境省份、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除外)。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学校根据公费师范生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公费师范生按排序在录取当年公布的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内进行选择,经就读高校确认,在《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中补充履约任教地(市、州、盟)信息。部属师范大学要将确认后的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地(市、州、盟)信息及时报送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为便于考生了解生源省份各专业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现将北京师范大学2024级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专业各省份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如遇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调整,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最新通知为准。
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完整政策详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可点击查看),北京师范大学在各省份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可点击查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