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
注:不建议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报考上述专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2025年4月21日至5月10日登录
(二)入围校考办法
1.考生需于6月10日至20日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进行确认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
2.入围校考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不低于2025年所在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在此基础上,学校依据考生入围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入围名单。
对于报考
对于报考
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5年所在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入围学校考核。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7月4日前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育
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志向、兴趣特长以及创新思维,全面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等。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
2.体育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
(四)录取办法
1.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
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值×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值×150。校考成绩满分100分。
3.确定录取名单
在学校考核合格基础上,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录取名额。
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实施“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
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详见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工作方案为准。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
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
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
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
(四)选拔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电邮:ouczsb@ou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