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
( | 不限 |
不限 | |
不限 | |
物理, | |
物理, | |
物理, | |
物理, | |
物理, | |
物理, | |
物理, | |
物理, |
注:
1.
2.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文史哲专业在“3+1+2”模式省份按历史类编制计划招生。
(二)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预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1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在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
报名考生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承诺书,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放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前,我校依据确认报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在已确认报考的学生中,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同时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报考
招生专业 | 破格要求 |
数学≥140分 | |
数学≥140分或物理100分 | |
数学≥140分 | |
数学≥140分或物理100分 | |
所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时间:7月3日左右
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育
1.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面试,着重考查考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意志品质、心理素质等,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面试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
2.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
项目 | 及格标准 |
男生立定跳远 | ≥205cm |
女生立定跳远 | ≥150cm |
男生50米跑 | ≤9.2s |
女生50米跑 | ≤10.4s |
体育
体育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做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对所有考生按照“分数(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
专门制定强基计划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本科阶段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进行学科交叉培养。
在课程上,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打通课程修读的知识体系,强基计划学生在修读完本科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可在导师指导下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在
(二)多阶段考核和动态进出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课程成绩、
(三)专属发展通道
强基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且通过相关考核者,进入本校研究生培养阶段;同时,在公派留学,奖学金评审等方面,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支持强基计划学生。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浓厚学术氛围,加强对强基班学生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学术引领,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
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http://admission.sysu.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选拔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adado@mail.sys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