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高考实行模式: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考试实施按《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务工作规足》执行。
2.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 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评分参考在启封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启封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省级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3.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招考院。省招考院接到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4.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委会批准。
5.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 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月9日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6.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 X1. 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7.我省高考外语科目进行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8.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9.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除外)。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朝鲜语、蒙古语)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专业,在参加全国统考时,语文须考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汉语科目试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翻译为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使用所考科目的外国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相应的少数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汉语和本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
10.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省招委会统一组织,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任务,考生答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评阅,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评卷高校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参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各评卷高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强化评卷场所消毒和通风,确保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1. 报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办法按《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12.报考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类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体育类术科考试办法按《黑龙江省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体育类术科考试由省招考院负责组织和监督,由承办高校负责具体实施。承办高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强化个人防护,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3.报考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考试试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印制,省招考院组织考试实施。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14.省招考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022年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1.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我省招生规定后,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手册,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招考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2.我省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3.凡参加少年班考试的专生以及被高校报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填报高考志愿。
4.文史类与理工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
5.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6.考生填报志愿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资料,密码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022黑龙江高考照顾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烈士子女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6.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具有我省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课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户籍在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9.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 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果高校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凡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在网上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顾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022黑龙江高考录取规则:
2022黑龙江高考志愿模拟填报: